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门面房1间-2招租招标公告
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门面房1间-2招租招标公告
受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委托,当涂县太白镇法律服务所以网络竞价的招租方式于2020年6月4日上午10 时起至2020年6月5日上午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门面房1间-2(紧邻当涂县祥盛服装厂,东5间)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门面房1间-2(紧邻当涂县祥盛服装厂,东5间)招租。项目编号:DTNQ*******。使用面积20㎡,整体招租,租赁年限五年。招租参考价人民币4500元/年。竞租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0元或人民币500元的整数倍。
特别说明:
经营用途:广告业、培训业、居住、办公等经营业态。意向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出租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赌博机、棋牌室、游戏机室、足疗、按摩、浴室及噪音大的娱乐性行业、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二、竞租人资格:凡符合基本要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意向承租人应遵循招租文件的所有约定。
如参与竞租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或当涂县太白镇法律服务所告知情况并提交书面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参与竞租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租人登录淘宝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拍卖专题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66.*******.366867.24.3b3a4561AEUP15&user_id=********94),按照《竞租须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租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租人参与网络竞价竞租资产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人民币0.3万元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按照淘宝网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竞租保证金。
3. 本标的物竞得者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后持租赁合同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后退还租赁人。招租成交价款在招租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入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并在招租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我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交纳合同见证费用。
4.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确保竞价正常进行。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下午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竞租者请提前与永宁村委会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六、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与方式:
本次标的物招租于2020年6月4日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
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本次招租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招租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委托方与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2.参与竞租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与合同见证费用由竞得人支付。以上费用付清后才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5.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6.竞租人在招租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所发布的招租须知。
八、租赁要求:
1.该房屋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租赁期内装修,如因生产需要破坏房屋结构,则需要征得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有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及改扩建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2. 竞得人需在成交后3日内缴清第1年租赁费,次年的10月1日前付清第二年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如承租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缴清租赁款,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终止合同。
3.本次招租房屋按现状接收,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水、电、网络安装等,费用自理。承租人租赁标的物期间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火灾、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意外伤害和使用标的物经营时所造成的他人意外伤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承租人和他人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委托方无需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本次招租房屋无装修期。
5.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6.意向竞租人对委托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并承诺如竞得及时签订和履行。意向竞租人竞得此房屋后,不得另行转租。
7.标的交付日及起租日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1、招租机构: 当涂县太白镇法律服务所
联系人:汤志娟 联系电话﹕****-*******
2、委托机构: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 *******
3、淘宝网咨询电话:********70
4、支付宝服务电话:95188 ****-********
本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拍卖专题平台》同步发布。
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村民委员会
当涂县太白镇法律服务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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