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WZZCG-200503),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LWZZCG-200503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一分局大厅LED大屏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140000.00元。
四、评审方法:磋商采购,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符合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5: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首次开启时间:2020年5月28日15:00时。
3.响应文件首次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楼开标室。
八、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保证金汇至: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
银行账号:943 005 010 032 858 890
注:供应商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LWZZCG-200503”,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采购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的为不合格供应商。
九、采购公告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2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联系人:赵岁电话:13873360588
技术咨询:赵岁电话:13873360588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416室
联系人:李威达 电话:1827335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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