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0-JZ-044
三、采购人名称: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长城路中段
联系人:乔凯
电话:0912-46175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5层
联系人:王换平
电话:0912-4618080
传真:0912-461808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清障车租赁,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70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清障车需要有行驶证;车辆保险,以保单(复印件)为准;八名熟练清障车司机,司机身份证,驾驶证(轻型车具备C1,中型车具备A2)及以上;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等有关规定。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2 00:00:00至2020-05-27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2503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请在工作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1 10:00:00
2、投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2504
3、开标时间:2020-06-01 10:00:00
4、开标地点:靖边县新区第二党政办公区2号楼25层25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4618080
2、开户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靖边县支行
4、账 号:806051001421004536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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