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佛山市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项目经立项批准建设,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全国选择佛山市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的工程代建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佛山市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代建
2.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3. 业主单位(项目使用人):佛山市公安局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6. 代建方式:建设期代建
7. 项目完成时间要求:确保本项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8. 投资控制:确保本项目不突破市财政局批复概算。
9. 质量标准: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国家相关标准作为工程质量的标准,验收要求各工程项目除符合设计要求和国标外,必须达到施工招标时确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10. 工程规模:佛山市110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工程由业务用房和配套服务用房、特警支队备勤楼、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场及特殊警用车辆停车场及室外配套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85,518.24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为¥32,458.96万元。
11.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以北、文华路以西。
12.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代建为建设期代建,代建工作内容:1、从组织项目概、预算编制及报批、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代建统筹管理;2、对使用人在项目前期阶段所完成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和移交接收。
三、报名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或以上;
4)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一种资格;
2)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 派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必须配备土建、安装、工程造价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土建、安装、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
4) 所有人员的注册和所属单位均须为本投标人,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须为2011年9月至12月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
6. 投标人2006年9月1日(以验收文件签署之日起计)至今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或单项投资总额总投资为人民币1.5亿元工程的代建业务(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中任意二项)。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 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的原件
2.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3.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2年1月18日14 时至2012年2月7日 11 时 30 分(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家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业主单位:佛山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子邮箱:gdhlzb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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