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130323x12002-01-02
工程名称:抚宁县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二次)
建设单位:抚宁县中医院
工程地点:抚宁县中医院院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资质要求:与工程相适应
建设规模:9746.71平方米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投资额:3007.99(万元)建筑面积:9746.71(平方米)
报名开始时间:2012-1-18报名截止时间:2012-1-20
公告标题:抚宁县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二次)公告
地区:抚宁录入人:抚宁
内容:抚宁县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二次)公告
抚工比(2012第02号)
1、项目比选概况
本比选项目抚宁县中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含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批准文号为:抚发改审【2012】003号。抚宁县中医院通过比选确定 1 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抚宁县中医院院内;建设工程内容:土建、安装9746.71平方米;投资额:3007.99万元 ;投资性质:申请上级资金1870万元(其中抚宁县急救中心建设工程170万元,其余部分县财政资金配套)。
2、比选内容
1)勘察、设计
2)监理招标
3)施工招标
4)材料设备采购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暂定 级以上资格且与本工程相适应。本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20日,在规定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持进冀备案证书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领取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开标厅(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抚宁县中医院(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永红(印 鉴)
联系地址:抚宁县城骊城大街245号
联 系 人:夏大权 联系电话:139*****050

日 期:2012年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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