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1日18: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1日18:18至2020年06月10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 ||
预算金额 | ¥267.2945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莉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葛村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慧****-*******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钟莉红 ****-*******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3-GXX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莉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3号
联系方式:蒋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莉红 ****-*******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已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的供应商或服务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7.294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8:18至2020年06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受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20】NCCJB010 ),现对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3-GXXY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 *******.6元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已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的供应商或服务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2.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收件人:巫雪梅,联系电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1日09时 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慧****-*******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钟莉红****-*******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南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采购人: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5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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