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05月2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YC********(ZBP)
  • 采购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预算:915.8万元
  •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和其他相关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事先的功能或模板,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招标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歧视性);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0年05月22日)向采购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沈轶

联系电话:159*****131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吉印

联系电话:186*****745

附件:

需求论证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拟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沈轶

联系电话

159*****13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闫吉印

联系电话

186*****745

预算金额

915.8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

第一包: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第二包: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和其他相关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事先的功能或模板,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招标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歧视性);

论证专家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李鹏飞

忻州市煤田地质勘察队

高级经济师

186*****669

刘爱萍

市公路分局

高级经济师

139*****903

张金旺

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会计师

136*****126

冯冬梅

市物业事务中心

经济师

139*****999

韩亚萍

市住建局

经济师

139*****128

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详细论证,该项目符合: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采购的条件,采购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该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条件与项目功能使用需求相对应,符合项目特点;4.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和其他相关政策要求;5.采购项目的功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各种要求,其实施内容、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满足该项目需求;6.该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7.招标参数不具有排他性、歧视性,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项目尽快组织实施。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标签: 评审 遥感监测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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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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