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鹤祥路中修及排水管网敷设工程(程鹤路至杏花村)设计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具有建设部颁布的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含综合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鹤祥路中修及排水管网敷设工程(程鹤路至杏花村)设计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z9073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本次拟中修的鹤祥路西起程鹤路,东至杏花村(胜联路),长度约1.46km。其中外青松公路~东大盈港以东约70m位于白鹤镇区,其余路段位于工业园区。道路经过多年的运营,出现了破损、裂缝、等病害,导致养护工作量逐年增加,道路平整度和道路行驶质量逐年下降,需要通过相应工程措施以改善路面行驶质量和平整度。同时,道路排水不畅,雨水管道比较老旧,需要进一步改变现有排水管道服务能力及区域排水设施薄弱的现状,完善区域的排水系统。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通过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的评审,确定设计中标人。中标人承担本工程所有涉及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投资3229.27万元,其中:建安费2633.93万元,其他费441.57万元,预备费153.77万元。投标文件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49300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废标处理。 5、交付地址:西起程鹤路,东至杏花村(胜联路),沿线经过外青松公路、盈联路、鹤中路、G1501,与G1501为分离式立交,鹤祥路下穿,其余均为平交。道路全长约1.46km。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919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19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5-21 23:55: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28 23:55: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Ⅰ.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Ⅱ.税务登记证副本(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Ⅲ.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Ⅴ.被授权人身份证;VI.具有建设部颁布的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含综合资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21 23:55:00至2020-05-28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进行现场验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1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资料费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