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及前门“新华影廊”展览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及前门“新华影廊”展览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 2012年1月20日
招标编号: ****-********0055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的王府井及前门“新华影廊”展览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为单位。投标人须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 招标内容、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内容:王府井及前门“新华影廊”展览设备设计、制作及搭建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制作、交货及搭建,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王府井步行街北口100m,道路东西两侧。
前门步行街道路东西两侧。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册人民币10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标书室(电话:***-********),联系人:任举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2 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如果投标人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限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应为人民币3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应具备设计能力、搭建能力及互动设备的开发制作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影印件)
(4)须具备4000平米以上的工厂环境可用于展台的实景搭建,须提供相关租赁合同。(须提供投标人库房的租赁合同的影印件)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上述各种资质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
10.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653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仇丽萍(135*****125),张赤南,熊青
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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