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配电箱(二次)招标公告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配电箱(二次)招标公告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配电箱采购(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楼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楼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副CBD TC3-23地块,建筑面积约86468.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466.99㎡,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1.85㎡。地上26 层、地下4层。

2.2 招标范围: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建筑电气施工图纸及精装修电气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弱电配电箱、夜景照明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的采购、制作加工、成套组装(包括工厂及施工现场成套组装)、包装、运输、验收、质保等工作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元器件的采购、箱体的制作、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组装、包装、运输、装卸车、配合调试、检测、验收、质保等全部工作;含费控电表系统成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该独立系统的深化设计;含风机、空调循环泵、空调设备等的控制箱供应,不含潜(排)水泵控制箱、油(污)提升设备控制箱、变频生活水泵控制箱、消防泵控制箱、消防巡检柜的供应;负责配电箱其他专业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模块安装空间的预留、开孔等工作(专业系统模块的安装或安装空间预留事宜,承包人可自行与专业系统施工单位协商),与周边施工单位、居民之间关系协调及处理等工作。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的每批次供货通知起60日历天,其中龙湖金融中心外环23号楼14层施工实体样板段工程中所需设备供货周期自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起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3.2 投标人提供的配电箱产品须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认证)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3.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配电箱采购业绩不少于3份,每份合同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提供不低于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类似项目指: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如高铁站、机场等)或城市综合体项目(如写字楼、商业、酒店、住宅等)的建筑工程。

3.4 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9年0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

3.5财务状况:①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提供2019年(1月至12月份)的完税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

4.2 获取时间2020年5月 22日-2020年5月28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后,采用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10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5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东400米楷林IFC B座19层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9室

联系 人:蔡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 ********

电子邮箱:********@126.com">a********@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9楼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无

2020年5月21日





标签: 配电箱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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