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交警支队租赁交通违法停车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0-29
三、项目预算金额:940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本项目共4个标段,一标段: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修衡山路店;二标段: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车修理厂;三标段:洛阳市老城区新大昌停车场;四标段:洛阳琦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豫公交办【2017】420号文中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保管费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举报道路交通事故停放车场乱收费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一是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保管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自行设置停车场,用于保管停放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保管费用。不具备自建停车场条件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涉案车辆停车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因之前已经有良好合作,此四个停车场对交警支队停车管理规定和停车场管理流程熟悉,均有相对成熟的车辆管理员职责和交接班制度管理,为保证停车场服务的延续性和正常运营,同时市民对此四个停车场地址已经熟悉,确保方便市民对违章车辆的事项处理特殊性,现采购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修衡山路店、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车修理厂、洛阳市老城区新大昌停车场、洛阳琦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此项服务。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一标段: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修衡山路店;二标段:洛阳市西工区同乐汽车修理厂;三标段:洛阳市老城区新大昌停车场;四标段:洛阳琦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一标段: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枣园村衡山桥西1号院;二标段:洛阳市西工区史家屯村西街1号院;三标段:洛阳市老城区机场路与310国道北500米处;四标段: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梁村三组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上传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对停车场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资料(如租赁合同等)。(须在响应文件中上传所有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0年0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监督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女士 韩女士
联系方式:
****-********-****/8069
发布人:刘新华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