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区安置房20-26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区安置房20-26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二次)
一、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安置房20-26号楼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安置房20-26号楼工程
(2)工程地点: 大丰市高新技术区
(3)工程规模: 本工程项目由7幢单项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7361㎡,总投资约5000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各幢房屋逾期完工分别计算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幢2000元/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内 容
投资额
1
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安置房20-26号楼工程
房屋建安工程施工(包括桩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约5000万元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最新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 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6人,具体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沈介红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高新技术区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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