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固定档案整理服务的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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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固定档案整理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固定档案整理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切实做好各项档案资料迎检准备,并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的集中保存和管理,确保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将各组、各站队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推进文件材料收集保管工作,确保文件材料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不遗失不缺漏。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将档案资料汇总编辑成档案参考材料,为市政管养等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作参考。
二、服务要求:
(一)2014至2016年合同档案整理扫描,含档案查找、打印、排序、整理、核对、录入、扫描、制作目录清单、装订、上架等。
(二)2019年文书档案整理扫描,含19年之前的所有档案清理、装盒、制作背脊、上架等。含19年之前的所有档案清理、装盒、制作背脊、上架等。
(三)提供整理过程中所需的电脑、高速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及档案盒等零星文具。含所有打印机耗材、维护、搬运等费用。
(四)工作安排
安排两名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整理档案资料,清理档案室,及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由2020年5月到2020年7月。
项目预算金额: 765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 田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2020年5月22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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