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水利工程
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已由长春市水利局以《关于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水行审字[2011] 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春市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长春市新立城水库。
工程概况:生产路、停车平台、一二级田埂、防护田埂填筑、临时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范围: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湿地建设项目)水毁工程(工程量清单内)。
计划工期: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4月12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具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2 月 6 日至 2012年 2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8日 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新立城水库水源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
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新立城 地 址: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邮 编: 130119 邮 编:130026
联 系 人: 闫俊平 联 系 人: 郭伟
电 话: 139*****227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ic-jsk@163.com__ 电子邮件:longtai123@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交行长春自由广场支行 开户银行: 长春市吉林银行卫星支行
帐 号: ****************15978 帐 号: ****************
201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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