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大街(磐桦线—永丰路)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东安大街(磐桦线—永丰路)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磐石市东安大街(磐桦线—永丰路)道路排水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吉林地区 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PSJY 2012—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磐石市东安大街(磐桦线—永丰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规 模:40000平方米 结构类型:沥青砼

招标范围:道路施工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工程建设地点:磐石市区

(3)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0日。(51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

业的施工企业施工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

工程。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字符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也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磐石市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6.00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50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六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加邮费每套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款后3日内,已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5日9时0分,提交到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磐石市内

邮政编码:1323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潘娟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磐石经济开发区

联 系电 话:0432-********

联 系 人:翟纪平

传 真: ****-******** 二○一二年 一月 十九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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