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绕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霞绕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博美镇霞绕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01-18)
1、博美镇霞绕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期工程)已经陆丰市发改局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造价约:约850万元,框架7层,建筑面积约6479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 陆丰市博美镇。
2.3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报名条件:
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具备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一级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 1 人;质量检查员 1人;施工员 1 人。
4、报名资料:
4.1 企业资质副本
4.2 营业执照副本
4.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6 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7 法定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法定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5、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向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捌万伍千元人民币整投标保证金。
6、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9:30-11:30时,14:30-16:00时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携带上述资料在陆丰市建设局办公大楼内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企业不足五家时,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企业超过11家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并于2012年2月 1日16时30分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
8、招标人先对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收其投标。
招标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博美规划建设管理所(盖章)
联系人: 卓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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