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进贤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进贤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0-05-22]
进贤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进招字【2020】第EPC 5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进贤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经进发改行复字【2018】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进贤县民和镇青岚河东岸五七堤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25亩,对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2万吨/日扩建工程,使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达到6万吨/日。包括新建中途提升泵极高效沉淀池、氧化沟、砂滤池、次氯酸钠储药间、加药间、配电间及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间、生物除臭系统、消毒接触池、均质池等。
2.3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5805.86万元,本项目投资约为5601.78万元
2.4招标范围:进贤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及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总工期:193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业绩。
3.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外省进赣: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外埠来赣设计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6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3.7如投标申请人同属一个母公司,只允许母公司或其一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3.8按法[2016]285 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 6 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9 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被限制参加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处罚文件上发之日起计)。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3.9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0年5月 22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请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进贤县恒茂城市之光11-2-1801
联系人:吴女士电 话:138*****332
电子邮件:********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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