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相交路口安装监控设施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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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107国道相交路口安装监控设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107国道相交路口安装监控设施
1.2招标编号:XKSZSX 2011-14
1.3工程地点: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1.4标段划分:一标段:海河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二标段:德源路与107国道交叉口。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期要求: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15日历天;
1.7招标范围及内容:一标段海河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二标段德源路与107国道交叉口监控设施采购及安装。(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参加供应商须提供经年审合格并具有本项目经营或生产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7、必须在城县道路或公路交通设施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同类项目良好的工程业绩。
2.8、供应商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3、除满足以上要求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2具有省级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提供100万以上(含)的智能交通或安防项目业绩,以与公安部门签订的加盖公章的合同为准;
3.4以上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时须出具。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2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20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满足第5项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类似工程合同;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
8、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招标人:新乡高新区交通城建局
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电 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 电 话:****-*******

2012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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