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危房危险等级鉴定的采购公告

2020年农村危房危险等级鉴定的采购公告



2020年农村危房危险等级鉴定的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委托,对2020年农村危房危险等级鉴定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32-0012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2020年农村危房危险等级鉴定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查看1

*******ff86.6d15">(1)检测鉴定单位须 具有健全的单位组织机构及丰 富的检测鉴定工作经验 。本项目要求有专门负责人在现场 亲 自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得监管其他工程的检测鉴定工作, 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如有更换须报采购单位同 意。检测鉴定单位的检测鉴定服务人 员应专业配套 、数量满足检测鉴定服务工作的需要。(2)检测鉴定单位接到委托后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测鉴定服务 ,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提出完整的房屋危险等级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特殊项目需要延长的 ,经采购单位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3)检测鉴定单位须根据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 试行〉 》 对区域内农村危房进行检测鉴定 ( 最新版本),并出具相应的房屋危险等级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4)检测鉴定单位应对检测鉴定资料进行保管。报告完成后,应按规定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对有关资料相关的调用、增补等要求。(5)检测鉴定单位应确保检测鉴定报告的质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等,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对提供不准确 或内容虚假的记录和报告,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检测鉴定单位重新排查和检测鉴定或更换检测鉴定单位,检测鉴定单位必须将检测鉴定费用退还给采购单位,给采购单位造 成损失的必须赔偿,采购单位也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检测鉴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6)服务期内,检测鉴定单位不认真履行协议书约定,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拖延时限的,采购单位可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7)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出具检测鉴定报告,且一式四份;检测鉴定报告须包含整改建议且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的签字。(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现行有关规定及协议书约定。(9)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要求:项目负责人职称为高级工程师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项目组成人员拥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数不少于3人;其他检测持证人员不少于2名;项目组成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员工,不得外聘,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22日9时起至 2020年5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12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局
地 址: 铁西区浑河十一街1-92号
项目联 系 人: 栾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4-********转805
传真: ***-********
邮箱地址: lngczbgs@126.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2附件: *******b74a5c-797e" target="_blank">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最终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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