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彩超招标公告
便携式彩超招标公告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便携式彩超”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2】15号
申请理由:
便携式彩超是我院常用检查设备,要求具有电子凸阵扫描,动态范围最高140分贝, 17″高清晰度彩色显示器/5.5英寸彩色液晶屏幕(LCD),内置充电式锂电池,显示方式 B型、彩色能量多普勒、彩色方向性能量图,帧 频 最高100帧/秒,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优质的诊疗条件,所以申请购买进口便携式彩超。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目前国内彩超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同意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2月3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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