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南沙区大岗镇2020年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南沙区大岗镇2020年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沙区大岗镇2020年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7A、4008A、4009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月 1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05-114678-0040
项目名称:南沙区大岗镇2020年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沙区大岗镇2020年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提供无人机巡查服务。
1)针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河道违建等情况自行配备无人机不少于4架、飞手不少于4名、工作车辆2台(人员、设备保险费用自理,飞手须具有ASFC或AOPA无人机机长驾驶证),自主对大岗镇辖区内的建成区(重点区域)每周进行3次全覆盖航拍,一般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全覆盖航拍并及时将航拍照片上传服务器,布控点的密度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并视情调整。
2)提供无人机飞行控制、图像处理、数据备份、影像输出等服务。
3)提供无人机图片图像自动比对技术,按照覆盖周期对全辖区的影像进行自动对比甄别。
4)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
5)中标人巡查服务中提供的无人机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最大起飞重量大于3.5Kg,最大负载大于1.3Kg。
②负载续航时间大于40分钟。
③最大控制距离大于10Km。
④最大图像传输距离大于10Km。
⑤机载摄像机像素不小于1300万。
2.搭建指挥平台、开发相关APP,派遣指挥调度员。
1)搭建无人机违法建筑巡查系统。
①多权限登录功能,每个用户登录后仅可查看权限内的布控点。
②多终端登陆功能,PC端、手机端、平板电脑端均可使用。
③无人机采集的图片需以全景的形式在系统中呈现并可自由旋转及放大缩小。
④布控点需标注在地图中,并支持地图选点、名称搜索、附近搜索等多种选取方式。
⑤可自由浏览不同时期的布控点拍摄影像,并支持自由选择时间。
⑥支持疑似违法建筑标记显示,并可隐藏/显示疑似违法建筑的标记。
⑦支持分屏浏览,同时查看同一布控点不同时期的影像,并可自由选取影像时间。
⑧支持同步画面对比浏览,并可隐藏/显示疑似违法建筑的标记。
2)搭建可视化智慧查违系统。
①可视化智慧查违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
a)案件查看。
b)辖区影像查看。
c)图斑变化查看。
d)统计分析。
e)后台数据监控。
②微信智慧查违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
a)案件查看。
b)辖区影像查看。
c)图斑变化查看。
d)案件推送及审核。
e)数据分析统计。
3.提供相应的硬件设备及数据流量。
1)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硬件含云服务器、存储器、处理器等。
2)提供系统及硬件的维护、保养与升级服务。
4.无人机航测及数据服务目标区域具体范围:豪岗社区、二湾社区、镇南社区、潭洲社区、灵山社区、江滘社区、客家村、东流村、新联二村、新联一村、南顺二村、南顺一村、东隆村、中埠村、大岗村、北流村、岭东村、马前村、龙古村、鸭利村、维毓村、新围村、增沙村、放马村、上村、南村坊村、灵山村、庙贝村、庙青村、新沙村、高沙村、圭沙岛生活区,共计90.07平方公里。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22日 至2021年06月2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05月23 日至2020 年 05月 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7A、4008A、4009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06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7A、4008A、4009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除外)复印件(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3.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1栋11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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