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塔楼外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上部塔楼外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NJ090279-14SG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河西新城大型停车场以及与之相关配套设施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383)。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上部塔楼外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河西新城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西面塔楼和南面塔楼 玻璃幕墙、复合铝板、石材幕墙等外装饰装修施工;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45000 m2;幕墙高度:82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1月30日至 2012年2月3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本工程设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中标人须在签定合同前5日提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数额以中标价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之间的差额;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9、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或无法认定时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10、提供有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否则将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11、投标申请人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附有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最近6个月(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人事合同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否则将导致其资审不合格。
1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1/30 8:30到 2012/2/3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西康路7号12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工,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fax),********-***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nyczb@163.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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