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6 15 15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4-GL100122-0001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83,655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采购;包组2: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叁仟陆佰伍拾伍元整(¥*******.00),各包组不设定具体预算金额,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为准,包组1、包组2合计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各包组内容及报价上限分别为:

(1)包组1: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采购,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单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50元/吨,超过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包组2: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采购,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单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50元/吨,超过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投标。

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两个包组,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组。各包组评标顺序及中标顺序均为包组号顺序。投了2个包组的供应商,如果已中一个包组的,不再作为其他包组的有效投标人。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一年或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17日 至2021年06月1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前须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2)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已经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522 日至2020 5 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者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6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高栏港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无害化处理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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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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