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南油气开发部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招标公告
轮南油气开发部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轮南油气开发部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0-Z305-FW041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分管领导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轮南油气开发部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轮台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从事油气生产工作。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地方标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按照上述标准,轮南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历史遗留的磺化泥浆废弃物需进行达标处理,以彻底消除环保风险。目前,轮南油气开发部计划对其中的约8万方(浮动范围为±10%)磺化泥浆废弃物进行处理。
本项目资金来自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成本,来源已经落实,估算金额约46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轮南油气开发部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约8万方(浮动范围为±10%)达标处理。轮南油气开发部负责将磺化泥浆废弃物拉运至处理装置,中标人负责把处理合格的还原土拉运至开发部指定地点。(最终废弃物处置数量以实际测量的工作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2.5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 T3997 -2017)》、《塔里木油田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油质安字〔2019〕22号)、当地环保行政部门及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油田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例和环保规定。如下发新的标准,则执行最新标准。
(2).质量要求:乙方有义务处理后的固相残渣、污水应按照当地环保行政部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利用,并反馈甲方用途及用量,其中:固相物残渣应做好铺垫篷布、铺设防渗膜等防扬洒、防渗、防雨等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污水应置于暂存罐中,经辖区政府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排放。乙方有义务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妥善保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义务须极其谨慎地防止可能因作业产生的其它环境污染。
2.6招标中标人确定原则
中标人数量和废弃物分配数量: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和投标人承诺废弃物最大处置数量依次确定中标人数量和废弃物分配数量,直至8万方废弃物全部分配完毕。若出现最后一名中标人所报最大废弃物处理数量大于剩余废弃物数量,则该中标人的废弃物分配数量等于剩余废弃物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未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 投标人至少建有一套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装置,且每月单日平均处理能力达到200立方米,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取得装置所在区域地方政府关于处理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1.3 投标人应承诺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后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不产生二次污染或安全环保隐患。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前发标方将现场确认,若投标人承诺的处理技术与事实不符,发标方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磺化泥浆处理等相关环保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如果提供的是塔里木油田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封面页、首页、盖章页;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单位的业绩,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封面页、首页、盖章页,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明确能够在评标现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途径或方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投标人提供其中之一项即可: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证的增值税发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ERP 系统、结算系统、物资采购系统相关截图;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能够证明投标业绩真实性的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其他能够在评标现场公开查询到所提供业绩的国家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系统的网址或截图。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及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后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该实施项目且满足塔里木油田安全要求的QHSE(HSE)体系;
(2)具有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
(4)承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油田分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如有违反,投标人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投标人位的任何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须根据QHSE要求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②按照《附件五:财税银平台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端—供应商操作手册》,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应按照《财税银平台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端—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附件五),按照手册要求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完成注册及付款(建议采用扫码方式付款,采用电汇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期前24小时完成付款);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后,将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四)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到rentianxiao@cnpc.com.cn、,压缩包命名“**公司投标登记文件”,招标机构收到并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本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大楼5楼)或昆仑银行办理。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语音转“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至17:00咨询。
投标邀请书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
附件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
附件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四: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五:财税银平台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端—供应商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递交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6月16日9时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见附件五(财税银平台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端—供应商操作手册);
②投标保证金如果是电汇形式,则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6. 开标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无开标仪式,投标人不需要来现场开标。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系人:谢鲲
邮箱:xiekun-tlm@petrochina.com.cn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安华桥西北角)
联系人:任天晓、苟馨元、王征
邮箱:rentianxiao@cnpc.com.cn、gouxinyuan@cnpc.com.cn、wangzheng100@cnpc.com.cn
电 话:***-********、********、********
因疫情防控需要,针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发邮件咨询,项目负责人邮箱:rentianxiao@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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