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虹街道爱博地区和虹桥商务核心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建筑垃圾清运和环卫清运的经营行政许可证;(3)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符合《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DB31/T398)的规定;(4)投标人需在本市有固定服务场所;(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虹街道爱博地区和虹桥商务核心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987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爱博1、2、3村万科润园居委和富力居委及商务区核心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的清运(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书)。投标上限价为:309.1956万元(生活垃圾:270万元,建筑垃圾:39.1956万元),报价超出此价视为废标。 5、交付地址:新虹街道 6、交付日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22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29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4)“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须下载信用报告;5)建筑垃圾清运和环卫清运的经营行政许可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23至2020-05-29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联系代理公司业务员,审核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0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04 09: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777号41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777号41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参加磋商时,须委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并携带如下材料:(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3)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磋商仪式。 六、 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