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线土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线土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1、大丰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实施的大丰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线项目土建配套工程已经大发改投[2010]324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线项目土建配套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大中镇新团村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2月25日至2012年4月25日

2.7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资额

1
大丰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线项目土建配套工程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约75万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至少连续6个月)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新团国家粮食储备库 (盖章)

联系人:陆辉 联系号码:139*****198

联系地址:大丰市粮食局三楼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九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葛艳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康平南路18号阳光建筑公司三楼306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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