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2标段热轧钢筋招标公告
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2标段热轧钢筋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杭绍台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2标段热轧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0-046
1.1新建杭绍台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杭绍台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热轧钢筋、水泥采购计划请示》(电建计划请示【2020】第3号)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采购组织方式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组织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概况
杭绍台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2标段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境内绍兴市上虞区东关镇、嵊州市三界镇,我公司承建范围为东关站站房、雨棚、天桥;三界站站房、雨棚施工,涵盖工程结构、装饰装修、水电通风空调及智能控制安装施工,其中站房建筑面积共计14991平米,雨棚建筑面积17857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站房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工期自2020年4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共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本次招标产品生产商为河北钢铁集团:唐钢、邯钢、承钢、宣钢;中国首钢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武钢、鄂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钢)、莱芜分公司(莱钢);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集团);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钢集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钢集团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生产商名录内的其他生产商产品。
3.2许可和认证:招标物资如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生厂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200万吨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排产,确保投标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5万吨投标物资年供应能力。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20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三年供货履约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业绩证明资料,履约业绩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20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履约期间,不对投标人限定生产商数量,投标人可选择供应多个指定生产商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5月30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30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后赋予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0年6月17日8 时30分至9时2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招标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杨治国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83*****218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刘玮 、初征
电 话:***-********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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