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白市镇火箭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安区白市镇火箭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火箭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火箭村 |
实施时间 | 工期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C30砼路面4.86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内及自筹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火箭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交通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能在本项目压证上岗,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换;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的上岗证真实有效,且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据)。5、近3年(2008年至今)内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1月3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2月02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白市信用社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176.78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2月0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区发展与改革局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人民政府
邮 编:638013
联 系 人:唐华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2年01月30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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