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甬江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甬江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6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江派出所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江北区甬江街道孔浦河西村,东至梅堰路,南临朱家安置房地块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12平方米
工程造价: 1259.6851万元
招标范围:甬江派出所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甬建发【2007】201号文)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5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招标人推荐2家宁波市人民政府评为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以甬政发【2010】110号文件为准)的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1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9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1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2 年2月3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2 年2月3日11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时间: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白沙路1号茗雅苑7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劳柳影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6楼
联系人:方芳
电话:****-********
传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