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玛沁县公安局,招标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玛沁县
(2)招标内容:维修改造原有执法办案中心,并购置机房、登记室、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 吸毒检测室等相关系统的定位引擎主机、总线制网络报警主机、全景摄像机、会议平板一体机等相关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1366001001
标段名称:玛沁县公安局维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交货期:60.0天
合同估算价:33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其它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5月23日00:00时至2020年05月27日24:00时止,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2日 11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四号(可容纳72人)(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沁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地址:玛沁县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4 号楼30 层13001 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刘女士 |
电话:0975-8387542 | 电话:0971-8068889 |
传真: | 传真:0971-8068889 |
2020年0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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