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一、二期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公开随机确定招标代理单位(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一、二期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港里村
总 投 资
19918.8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103000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9*****252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一、二期工程进行公开随机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一、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莆田第一中学
3、代建单位: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港里村。
5、项目概况: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两期合计校舍总建筑面积103000m2,第一期建设:校舍建筑面积为52100m2,第二期建设:校舍建筑面积为50900m2。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9918.8万元。第一期总投资998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205.9万元,教学设备购置费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0.8万元,基本预备费739.7万元;第二期总投资993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258.3万元,教学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38.3万元,基本预备费735.8万元。资金筹措:莆田市政府投资1亿元,申请银行贷款9918.8万元。
6、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9918.8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文件(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材料、设备等咨询、调查;负责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有关文件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备案等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本工程可能分多次招标。施工招标代理费每次各自以所代理标段施工中标价为每次计取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60%计取;监理招标代理费每次各自以所代理标段监理中标价为每次计取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监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以上费用含每次施工及监理代理的场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无论施工及监理招标次数多少,均不另增加费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有效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有效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公司需在莆田设有分公司,且具有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
4、近3年内(以合同双方签定落款日期为准)代理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2000万元的工程的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任务,并有良好行业道德。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须经年检期年检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期年检有效)
3、法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但应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非本市公司还应提供莆田分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5、业绩证明(仅以“代理合同”为依据,提供原件核对)。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后加盖总公司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无论任何原因未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总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资格审查后不得再补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2007年9月10日上午9时至9:30时。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1.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报名,且报名不少于3家。
2.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首先进行公开随机抽顺序签,再随机抽取一家为中标单位,另一家为备选代理单位。
3.若资格审查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则直接确定该家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1、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在抽签确定后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逾期未能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2、在领取到施工图纸后,在20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与复核,并送有关部门审核及备案,同时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提交成果应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
3、代理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造价预算误差(误差率)不得大于±3%;否则代理机构应承担由此造成建设单位一切经济损失。
4、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十、公示时间: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9月9日
十一、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代建单位(公章):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9*****252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9-10 9:0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9-10 9: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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