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料招标公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料招标公告

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料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年1月19日

招标项目:彭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料项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确保春季开学时项目如期实施,故确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7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

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确保春季开学时项目如期实施,故确定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8日下午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公告发布媒体: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中国宁夏招标与政府采购网(www.zbj.gov.cnwww.nxzfcg.gov.cn)。

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彭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县内外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PYZC-Y2012-003

2、招标内容:

食品原料名称

单位

估计所需数量

备注

标准一号大米

355

1、具体标段划分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配送范围为:各乡(镇)所辖学校。

特一高精面粉

355

胡麻油

36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4、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或正式代理经销资质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与采购食品原料有关其他证件。

注: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原件(或副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2年2月8日下午9:30之前;彭阳县财政局后院三楼开标室。

7、开标地点:彭阳县财政局后院三楼开标室。

8、联系地址: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9、联系人:蔺 杰 孙国顺

10、联系电话:0954-******* *******

         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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