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

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



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3-0017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看1

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采购需求如下: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沈河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战略合作服务 2. 项目背景:为加快推进“盛京皇城创建5A级文化旅游景区和中街高品位步行街建设为牵引的国家文化旅游先导区”和“皇城文商旅经济区”战略目标的实现,配合中街打造首批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全面优化投资效能,采购面向“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的三年综合性咨询服务。围绕“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战略需求,提供完善的运营及咨询服务。二、 服务内容面向“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的综合性咨询服务,将以政产学研金“五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成立跨界协同的高层专家咨询组和联合指挥部,系统梳理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和存量空间资源、前期相关规划和文商旅产业发展现状并开展市场调研,对现有规划项目提供咨询建议等,形成前期资源研判与市场研究专题报告,全面支撑政府科学的立项决策与项目投融资效能提升。服务具体包括平台共建与产业培训、资源研判与项目咨询两个方面,制定“盛京皇城”项目资源研判与市场研究专题报告,并提供如下方案:编制“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基于文商旅咨询服务阶段形成的“盛京皇城”前期资源研判与市场研究专题报告,提出“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战略、文化定位,深度策划科技创新支撑下的文商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与产业集群构建、重大项目布局与空间动线设计、产品体系架构与投融资运营方案,国际交流合作与文化“走出去”等,并明确项目开发时序,部署三年实施计划,全面支撑政府的科学决策与投融资效能提升。编制“盛京皇城”中街步行街空间活化与消费升级实施方案,为实现“盛京皇城创建5A级文化旅游景区和中街高品位步行街建设为牵引的国家文化旅游先导区”和打造“皇城文商旅融合经济区”的战略目标,本服务包含中街步行街公共空间的活化利用、新业态引领的消费升级、新场景拉动的消费人群优化、新零售驱动的商业模式创新等内容。具体包含文化IP创意、业态组合创新、场景氛围包装、活动内容策划、市场营销策略、招商运营方案等。三、成果提交(1)以联合指挥部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建立、专业培训、相关项目咨询论证、政府决策咨询意见等《“盛京皇城”项目资源研判与市场研究专题报告》成果提交形式:PPT汇报文本(纸质版、电子版)(2)《“盛京皇城”文商旅融合发展规划与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提交形式:报告文本及图件(纸质版、电子版)(3)《“盛京皇城”中街步行街空间活化与消费升级实施方案》成果提交形式:文本及PPT汇报文件(纸质版、电子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60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23日8:30时起至 2020年6月17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7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项目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6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076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号: ****************770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5-23附件: 盛京皇城咨询服务类公开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战略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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