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烈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公告
杜集、烈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2年1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杜集、烈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 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 BOT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杜集区、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新区
2、建设规模:
(1)杜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土建工程按1万m3/日建设,设备按照0.5万m3/日安装。
(2)烈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1万m3/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2万m3/日建设。
(3)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m3/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4万m3/日建设。
3、计划工期: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日起算。
4、运营方式:中标人投资建设项目红线以内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建成后运营,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建设、运营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期满后移交招标人或淮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5、标段划分: 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杜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土建工程按1万m3/日建设,设备按照0.5万m3/日安装。
第二标段,烈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1万m3/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2万m3/日建设。
第三标段,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2万m3/日,部分构筑物及辅助物按二期4万m3/日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五年以上(截止至开标时间)并存续的法人;
(2)具有国家规定的环保运营资质,其中,杜集污水处理厂、烈山污水处理厂需具有生活污水的甲级资质证书,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需具有工业污水的甲级资质证书;
(3)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以上;最近期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净资产在1.0亿元(折合人民币)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账面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
(4)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两个与投标标段类似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且目前运营正常;
(5)拥有足以保证本标段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财务等专业人员;
(6)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7)同意招标人制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中各投标人可就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投标,可同时中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
四、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头)。
3、本工程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4、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需提供原件,环保运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管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路4号 地 址:淮北市相阳路121号24克拉B座6楼
邮 编:235000 邮 编:235000
联系人: 联系人:聊宗军
电 话: 电 话:0561—*******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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