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集团】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二次)
一、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厂家前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正式投标
二、 简要内容
1. 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2. 工程概况: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技术业务用房,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约12980 m2
3. 施工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4. 工期要求:约80天。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1.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
2. 具有与本项目施工要求相符的资质等级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3. 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以上资质。
5. 投标单位近三年(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二例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办公或写字楼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至少一项由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完成。
6. 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近三年(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办公或写字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且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必须常驻现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 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可从2012年1月30日至2月3日17时止,每天8:30~11:30、14:30~17:30在省招标集团大厦8层800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证书):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简介、企业近三年业绩、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招标人将视报名情况,决定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程 鹏、刘 斌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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