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协议保障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安泽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协议保障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泽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就救灾应急物资协议保障单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安政采2020第22号
二、采购人:安泽县应急管理局
三、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名称:安泽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协议保障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五、项目内容:救灾应急物资协议保障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八、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所需产品的供应能力、综合服务好且质量合格的国内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七)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九)具有GB/T31590-201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十)具有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十一)报名企业必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进行注册;
九、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不退还):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⑤2020年度任意两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原件(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免税证明);⑥本次开标前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养老保险)的凭据原件及明细(社保机构出具,含经办人交纳情况明细表,网上可查);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⑧“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⑨报名企业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截图;⑩具有GB/T31590-201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二)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上午8:00-12:00,(三)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联系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0年6月4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会议时自行携带磋商文件至会议现场。
十三、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泽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谷先生138*****376
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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