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机/发电机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4日13:4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4日08:30至2020年05月29日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6月04日13:30至2020年06月04日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04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代书 | ||
项目联系电话 | ********588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肇子聿***-********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代书 ***-******** |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NL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
项目联系电话:********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肇子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代书 ***-********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4日 08:30至2020年05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3:30至2020年06月04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委托,对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污染防治部发电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LNL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配套发电机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货物需求” | 1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25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25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24日8:30时起至2020年5月29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4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9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项目联系人:肇子聿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LNLDGL@126.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4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代书
项目联系电话:********58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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