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新塘镇新塘大道--沿江路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1.2 工程位置:新塘镇新塘大道--沿江路连接线工程位于西洲片区,南起沿江路,往北分别与西宁路(规划路)、西洲路相交,止于新塘大道,全长约2.5公里。
1.1.3 设计规模:新塘镇新塘大道—沿江路连接线工程属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南起沿江路,往北分别与西宁路(规划路)、西洲路相交,止于新塘大道西,全长约2.5 公里,分A、B 两线,采用双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混凝土结构。通过对沿线道路、河涌、管涵、工程地质以及地形地貌等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分析资料,确定工程的总体方案以及建设规模和标准。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关于新塘镇新塘大道--沿江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增发改投【2011】278号)。
1.1.6 资金来源:增城市新塘镇统筹解决。
1.1.7 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约85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约:人民币579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30 年。
1.1.9合同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1.2投标资格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2.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且备案期有效;或已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资格或以上。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a)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b)。
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
1.3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3.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 2012年2月9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3.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134.27万元。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桥梁专业定为1.1,道路专业定为0.9,其它专业定为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取定为 1.0;附加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取定为 1.0。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方案的估算建安费、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总额含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分别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付给: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桥梁及水上钻孔按200元/米进尺计,其它按130元/米进尺计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4.4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5 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行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7 招标人
1.8.1招标人(章):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1.8.2授权代表:潘工
1.8.3地址: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38号
1.8.4邮政编码:511300
1.8.5电话:020 ********
1.8.6传真:020 ********
1.8.7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 广卫路4号1901
1.8.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
1.8.4 传真号码:020 ********
1.8.5电子邮箱:gzjiancheng@vip.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广电大楼9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广电大楼9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805
1.11监督机构
1.11.1 名称: 增城市监察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市荔湖调速区新行政办公大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