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省道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9)17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省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补助,及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省道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起自省道S215津冀界,起点桩号为K0+000,由此向南利用旧路滕千分线和工农路向南改建至南大港北环,完全利用南大港北环、东环、南环后终于省道S215。终点桩号K17+520。(3)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全长17.52公里,其中改建里程10.87公里,直接利用6.65公里。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新建桥梁32m/1座,加宽桥梁146m/2座。新增占地76.8555亩。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设施、桥梁涵洞、交叉工程、安全设施等。2.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服务周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全线的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全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设计后续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为省道S215津冀界至南大港小辛庄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和附属设施。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协助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2)本次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5 09:00至2020-06-0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建设工程-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1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沧州口)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 | 地址: | 衡水市前进大街五洲国际银座大厦14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田工 | 联系人: | 寇工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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