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物馆配电箱安全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博物馆配电箱安全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博物馆配电箱安全提升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博物馆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4日19:2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04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山东博物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标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博物馆配电箱安全提升改造 | 1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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