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历史纪念馆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重新招标公告
革命历史纪念馆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重新招标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革命历史纪念馆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1-XW001)(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寻乌县采购办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革命历史纪念馆的委托,对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活动原定于2012年1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作废标处理。现受采购人委托,就其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D2011-XW001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罗塘谈判陈列馆基本陈列设计及布展物品 | 1 | 项 | 101万 |
主要采购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1 | 方通吊顶 | m2 | 276.79 |
2 | 天棚刷喷黑涂料 | m2 | |
3 | 钢材隔墙 | t | 0.466 |
4 | 展壁 | m2 | 194.4 |
5 | 灯带 | m2 | 43.2 |
6 | 铝塑板踢脚线 | m2 | 72 |
7 | 木质装饰线 | m | 16 |
8 | 油画框线 | m | 17.6 |
9 | 水晶字安装 | 项 | 1 |
10 | 油画作品 | 幅 | 1 |
11 | 水彩画《鸽子飞了》 | 幅 | 1 |
12 | 书法作品:毛主席手书 | 幅 | 1 |
13 | 陈列照片稿费 | 幅 | 20 |
14 | 图表 | 个 | 4 |
15 | 文照 | 幅 | 4 |
16 | 文件叠照 | 幅 | 3 |
17 | 文摘:中央军委电令 | 幅 | 1 |
18 | 说明牌 | 项 | 1 |
19 | 前言、结束语双色板刻字 | 项 | 1 |
20 | 写真喷绘 | m2 | 86.4 |
21 | 硅胶全身雕像 | 座 | 5 |
22 | 轿子 | 个 | 1 |
23 | 文物(苏区子弹) | 项 | 1 |
24 | 场景复原 | 项 | 1 |
25 | 平面、箱式招牌 | m2 | 12 |
26 | 金属字 | 个 | 17 |
27 | 序厅雕塑:鸽子飞了 | 个 | 1 |
28 | 配电箱 | 台 | 1 |
29 | 线槽(电缆槽) | m | 300 |
30 | 电气配线 | m | 800 |
31 | T5灯带 | m | 72 |
32 | 轨道射灯 | 套 | 20 |
33 | 筒灯 | 套 | 50 |
34 | 单联板式开关安装 | 个(套) | 10 |
35 | 双联板式开关安装 | 个(套) | 10 |
36 | 插座,15A,5孔 | 个(套) | 20 |
37 | 影视播放系统 | 套 | 1 |
(四)投标方式:投标人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且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并且注册资金在 200万元(含)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装饰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近3年内从事过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服务承诺书装入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人私章,与投标书正本使用同一个密封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其余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副本”字样。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1月31日至2012年2月19日9: 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购买,标书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套,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电汇凭证复印件传真至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代表需出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出示身份证即可)出席开标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保证金须在2012年2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以前,以现金进账或转帐方式向招标机构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其后到账的保证金将被视为未缴交保证金而作无效标处理。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
(十)付款方式:甲方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至甲方。
(1) 乙方完成深化设计并提交了施工蓝图、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书,甲方审核通过并出具设计成果验收通过证明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2) 布展施工阶段,按单月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5%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前支付进度款比例不超过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5%,尾款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拨付。
(十一)答疑时间: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2月6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接受招标文件条款。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机构将在2012年2月6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在答疑期未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视同接受本次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十二)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地点:寻乌县革命历史纪念馆)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
联系电话:0797-******* 158*****581
传 真:0797-*******
联 系 人:周标
网 址:www.jxzfcg.gov.cn www.gzzfcg.gov.cn
开户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6534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征大道支行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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