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平昌县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平政采招【2012】1号
公告日期:
2012年1月31日16时8分
行政区划:
巴中市-平昌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平昌县精神病医院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平昌县精神病医院
包的描述: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1批。
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其他资质见设备采购要求;
4、投标产品具有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
5、投标供应商须与生产厂商具备良好合作关系,可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6、承认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且应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免费领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1月31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免费。
标书发售地点: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2月21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开标日期:
2012年2月21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刘先生 ****-*******(兼传真)赵先生 ****-*******(兼传真)
2、招标采购单位:平昌县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39*****728
其它内容:
1、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领取标书时,须向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审查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针对投标产品加盖鲜章的最新“产品彩页资料”,验原件收存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备注: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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