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2312]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子项)招标公告
[JG2020-2312]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子项)招标公告
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子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子项)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发改核准[2019]3号(项目代码:2018-445202-46-02-8369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专项资金补助,招标人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
2.2 建设规模:望江北路西段主干管、跨南河主干管、揭阳学院至榕华大道主管、省道236主干管;设计管径DN300-DN1600,管道总长度约13km,其中在榕江南河敷设跨南河主干管为D1620*16约600m(顶管施工)。
2.3 计划工期:300天
2.4 招标范围:按施工设计图完成给水管道施工、管道施工路段路面及人行道修复施工、绿化工程及消火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5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任务。
3.3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各2人,拟派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上述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3.7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专家评标现场上网核验的结果为准)。
4.1投标人于2020年 5 月 25日至2020年 5月 29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并自行增加封面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本公告附件1)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18 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中段西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邮编:510180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
传真:020-********
E-MAIL:zbb********@126.com
2020年 5月 25 日 |
附件1: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揭阳学院仙梅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第一子项)
投标单位(盖章):
资料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核查 | ||||
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原件核查 | ||||
6 |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7 | 施工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8 | 质检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9 | 机械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10 | 造价员(或造价师)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11 | 材料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12 | 资料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13 | 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 | 原件核查 | ||||
14 |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 |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注:1、本表一式两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交,一份由招标人保存,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上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二份,除第1项独立递交外,其余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资质证书除外);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最近连续6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查询途径供招标人核实;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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