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西南安装新民乡人才公寓消防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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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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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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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专业分包招标编号:XJJG-XN-JD-FBZB-2018-005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招标须知

本表关于招标工程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0栋201

联系人:邵黎(机关)

联系电话:176*****246

2

项目名称

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

建设地点

成都高新区新民乡

4

招标范围

1、自动报警系统:全系统电线、控制电缆与设备,到所有各控制设备的连接。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卷帘门联动、疏散指示联动、消防广播背景音乐、报警电话、漏电火灾报警、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放线、防火门监控、厨房可燃气体报警、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等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

2、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全系统所有管道与设备,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箱等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

3、防排烟系统:全系统所有风管与风机、风阀的调试与安装。风机控制箱、及控制箱到设备的电缆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

4、气体灭火系统:全系统所有设备的安装,气体灭火系统需要220V电源,由中标人从就近双电源箱引入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

5、消防强电系统:风机控制箱、及其到风机的配管、电源线、消防水泵控制箱、巡检柜,以及其到水泵的电源线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

6、室外工程:室外水泵接合器及其管道、检查井由中标人施工。室外消火栓环网,若消火栓管网与自来水管网共用,则由发包人施工管网,并预留接头至消火栓处,消火栓由中标人施工。若消火栓管网为独立管网,则相应管网及消防设施由中标人施工。

7、所有预留预埋由发包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管线,消防水池套管、穿楼板预留洞等以及消火栓箱体预留洞口。消防桥架由发包人施工。消防水池、水箱的给水管由发包人施工。

8、临时施工用水的消防箱按套计算(含消防箱、栓头、水带,DN20铸铁球阀,及水龙头)。

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18年7 月 20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 700日历天。

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拟选取3家中标单位

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7-12#、13-18#楼及相应地下室、附属工程、消防站、幼儿园。

二标段: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1-6#楼及相应地下室、附属工程,社区综合体、养老助残中心。

三标段: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小学

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8

安全文明要求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8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签订合同的组织(挂靠单位投标不予接受);

1.2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1.3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能力、经营实力;

2.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表者。

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的资格审查。

2.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提交有效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废标)、税务登记证、四川省外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简介、曾经参与施工的工程名称及质量评定证明以及各管理岗位及特种操作工人的上岗证原件供审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2017年已年审且加盖单位鲜章。

3.投标人在2013年以来在四川省至少有一个8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将其合同复印件作为投标附件。

4.投标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垫资实力,且投标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施工现场楼栋临时用水及消防设施将采用永久性消防管作为临时用水主水管,中标单位必须在消防没大面施工的情况下,进场施工楼栋上的消防主立管,同时做好成品保护。

6.项目经理:拥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9

报价方式

1、总价下浮(含10%增值税、按业主支付金额下浮)

10

招标控制价

1、总价下浮不低于21%。

11

投标有效期

22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仅限中标单位支付)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4

踏勘现场

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日期

提交地点: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0栋2楼

截止时间: 2018年5 月28日点

16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5 月28日点

开标地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会议室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18

履约保证金额

50万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现金、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19

其他

若中标,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完成所有“云筑网”线上履约工作。

云筑网网址https://yzw.cn/

二、招标文件第一条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新民乡

3、招标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3、合同价款:一标段:暂估1200万元,二标段:暂估1000万元,三标段:暂估800元。

4、招标范围:1、自动报警系统:全系统电线、控制电缆与设备,到所有各控制设备的连接。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卷帘门联动、疏散指示联动、消防广播背景音乐、报警电话、漏电火灾报警、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放线、防火门监控、厨房可燃气体报警、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等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2、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全系统所有管道与设备,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箱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3、防排烟系统:全系统所有风管与风机、风阀的调试与安装。以及风机控制箱的安装、及控制箱到设备的电缆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4. 气体灭火系统:全系统所有设备的安装,气体灭火系统需要220V电源,由消防单位从就近双电源箱引入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5、消防强电系统:风机控制箱、及其到风机的电源线、消防水泵控制箱、巡检柜,以及其到水泵的电源线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所有检测、验收等。6、室外工程:室外水泵接合器及其管道、检查井由中标单位施工。室外消火栓环网,若消火栓管网与自来水管网共用,则由发包人施工管网,并预留接头至消火栓处,消火栓由单位施工。若消火栓管网为独立管网,则相应管网及消防设施由中标人施工。7、所有预留预埋由发包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管线,消防水池套管、穿楼板预留洞等以及消火栓箱体预留洞口。消防桥架由发包人施工。消防水池、水箱的给水管由发包人施工。8、临时施工用水的消防箱按套计算(含消防箱、栓头、水带,DN20铸铁球阀,及水龙头)。

4.1本招标工程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检测、验收等内容。

4.2其他为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范围所应承担的工作及后附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4.3本次招标所约定的工作内容,招标单位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调整(增或减)中标单位的承包范围中的工作内容,中标单位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有关经济的索赔。

5、承包方式:劳务+材料+中小型机具+各项费用+含增值税以外其他税金及附加费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6、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7月20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700日历天。

7、工程质量:

7.1质量标准: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通过消防验收、四川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8、投标人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1相应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随标书一并递交,资信文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盖鲜章且法人代表签字)、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入 川 注册备案证、安全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条 投标须知一、经济标书

1、招标单位配置的大型设备不一定全部覆盖整个工作面,投标单位承诺不会因为机械设备配备不足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经济索赔及各种费用。除此以外为完成本工程专业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及中小型机械(机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并包含在其包干单价中。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满足本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中)标单位认为达到该质量目标应增加的奖励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因自身原因达不到,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达到整改要求。

4、合同外用工报包干工日单价,按照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量结算,所有合同外用工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

5、投标报价已包含投标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金及附加费。

二、技术标

1、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现场文明施工等,必须有针对性较强的保障措施。

2、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必须对劳动力的安排、各工种的合理配置、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拟派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测量工、试验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附相关证件)等方面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招标单位一旦承诺建设单位需进行抢工,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自动调节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并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和索赔。投标单位的抢工必须遵守成都市关于夜间施工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有保证措施不扰民,经招标单位认可后方可继续夜间施工,采取保证措施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必须对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有效保护,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三、投标承诺书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中承诺:在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论什么原因,均不得调整合同约定的价格。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条件进行承诺。

3、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平面布置的场地以及加工区内,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行计取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此项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范围以及加工区内所发生的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5、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中标单位在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后自行调节现场使用的机械和施工人员,不得计算任何额外费用及窝工索赔;

6、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一旦中标,所派出的作业人员是经招标单位考察认定合格的;如实际进场人员与前期考察认定的队伍人员不一致,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承担的违约金。中标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进驻现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若需离开现场外出,则必须经招标单位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元的违约罚金。

7、投标单位承诺:提供能满足招标单位制订的工程进度要求所需的劳动力和现场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因投标单位的缘故,造成工期拖延,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劳动力。并同意该费用由招标单位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承担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因工期延误做出的违约罚金。

8、投标单位承诺,一旦招标单位发现中标单位现场劳动力不能满足生产进度要求或中标单位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下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等,招标单位在生产例会上或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均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整改;否则,招标单位做出的任何决定,中标单位均无理由拒绝。

9、投标单位承诺:满足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以独立的章节对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陈述。

10、投标单位还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另行作相关承诺,招标单位将视情况进行优先考虑。

第四条 报价依据以及报价中包含内容

1、专业分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

2、市场人工费价格;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

4、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

5、施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税金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

6、与消防工程相关的检测及专项验收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费用;

7、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二次、多次倒运;

8、中标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费用;

9、该工程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小型机具费用包括在包干单价中。

10、工程量计算及计价依据规则执行《 2015 年 四川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及现有清单。

11、各投标人应在充分了解工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本招标文件、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依据 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和现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书。

12、投标人的报价是完成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从进场施工到竣工验收及消防专项验收(含验收后两年的消防维保)为止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设备购置与安装费、检测费、材料设备二次或多次搬运费、机械费(包括场内外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周边环境保护费、成品或半成品保护费、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各项税费、市场风险费、人身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部价值体现。

工程的看管及维护:在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前,时间不超过两年,中标人应负责现场看管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人工工资、水电气费、材料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时间超过两年,中标人应继续负责现场看管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并承担费用。若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时间超过两年,看管和维护的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和发包人另行协商。

13、本合同为总价下浮,工程量计算及计价依据规则执行《 2015 年 四川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临时施工用水的消防箱按套计算(含消防箱、栓头、水带,DN20铸铁球阀,及水龙头),按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4、投标人税金的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如投标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15、中标人应提供两年免费的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资格,应委托具备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维保合同须报发包人备案。上述工作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所报下浮费率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工程的看管及维护:在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前,时间不超过两年,中标人应负责现场看管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人工工资、材料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时间超过两年,中标人应继续负责现场看管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并承担费用。若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整体竣工后移交时间超过两年,看管和维护的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和发包人另行协商。

在工程看管及设施设备维护期间,若发生财产损失、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16、投标人必须按照“结算及付款方式”中要求的两种付款方式分别进行投标报价。

17、特别注意事项

本工程为EPC项目,设计方案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时,中标人需分两阶段报送主体和总平“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交发包人报主管部门进行二次评审(注:本项目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时需要再次报送评审中心,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进行评审)。对于经二次评审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中,本次招标清单分部分项缺项的范围(装饰装修、强弱电安装、建筑智能化、电梯安装、消防、暖通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控制价以二次评审审定的价格按照本次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的价格为准。

主体阶段:中标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根据经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配套道路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主体工程量及报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负责报送评审中心进行二次评审;

总平绿化阶段:中标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根据经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的总平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主体工程量及报送总平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负责报送评审中心进行二次评审;中标人报送主体和总平“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时需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按发包人给定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进行计算。(如果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 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综合单价,新增综合单价按中标人施工投标下浮率调整。 “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已有的材料按照“材料价格最高限价”*(1-施工投标下浮率)计入;其中有新增材料的,按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信息价格作为“材料价格最高限价”,信息价中没有的由中标人按市场价进行报送,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负责报送评审中心进行二次评审,最终按评审中心进行二次评审确定的材料价格作为“材料价格最高限价”。

在满足项目功能和建设品质的前提下,中标人报送的主体及总平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应包含本项目满足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项目,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漏项或缺项,结算时将视为中标人将该漏项或缺项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其他项目综合单价中,同时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合计金额不得高于中标人的(采购)施工费投标总价,否则请中标人自行优化设计直至满足上述要求。且本工程的工程费结算总价不得高于经发包人主管部门二次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总金额,经发包人主管部门二次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作为进度支付依据及结算的基础。

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如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提供工程预付款;

2、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按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付款,投标方投标报价时需按两种付款方式分别报价:

第一种付款方式: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累计产值的75%(其中可含不超过30% 的承兑汇票) 。

(1)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土方开挖完毕,地基验收 70%以上;

节点二:地下室施工至 50%以上达到+0.00;

节点三: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 50%以上封顶;

节点四 : 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五:合同范围内的外立面装饰完成 50%以上;

节点六: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七: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2)非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地下室施工达到+0.00;

节点二: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三: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四: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中标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80% ,审计完成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中标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第二次付款方式: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累计产值的37.5%(其中可含不超过30% 的承兑汇票) 。

(1)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土方开挖完毕,地基验收 70%以上;

节点二:地下室施工至 50%以上达到+0.00;

节点三: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 50%以上封顶;

节点四 : 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五:合同范围内的外立面装饰完成 50%以上;

节点六: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七: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2)非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地下室施工达到+0.00;

节点二: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三: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四: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中标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80% ,审计完成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中标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3、付款不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4、临建及水电费:

招标方有偿提供办公室及住宿500元/间。

施工期间所用施工水电费按结算造价的1%,施工水电费在进度(最终)结算时扣除。办公住宿管理必须达到招标方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住宿费按公司标准统一执行(详见后附合同)。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书需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投标资料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人员及机械状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介、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否则,视为缺项。

4、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光盘;

5、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开标后,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之日无息退还;若投标单位违反了招标单位招(投)标规定,招标单位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6、分包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为依据签订,投标单位应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不得以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被视为投标单位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招标单位终止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招标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施工中对投标单位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如因招标约定的条件与实际施工图纸不同,造成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8、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赔偿及解释,对合作表示感谢。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

9.1、投标书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密封;

9.2、投标确认函的内容被修改或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9.3、投标内容、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9.4、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附件;

9.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七条 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年月日 时

2、发标地点: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8栋8楼801

3、交标时间:年月日时

4、交标地点: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8栋8楼801

第八条 开标、评标办法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由招标单位招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开标、评标。

2、根据投标书送达的逆顺序开启表述,并唱标。

3、招标小组各评委根据评标标准,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人。

4、开标及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议,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5、本次评标办法为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的低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6、本次评标按公平竞争、合理低价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任何解释。

7、确定中标单位3日内进行公示。

招标联系人:邵黎(机关) 联系电话:176*****246;张拉拉(项目)联系电话:158*****530

第九条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及经济实力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该方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最优。

2、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时间、退还时间等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若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履约,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还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4、实施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自有职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招标单位一旦宣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宣布后三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送前若有疑问,可与招标单位联系。

7、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

8、招标文件附件:

8.1承诺函(投标方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格式报价)

8.2附件一:投标书(投标方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格式报价)

8.3附件二:投标报价书(总价下浮方式)

8.4附件三:临时用水消防箱报价表

8.5附件四: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

8.6附件五:不拖欠民工工次承诺书

8.7附件六:安全生产承诺书

8.8附件七: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书

8.9附件八: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8.10附件九:授权委托书

8.11附件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8.12附件十一:投标现场查勘确认书

8.13附件十二:廉政协议

8.14附件十三:其他


承 诺 函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我方参加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已经表明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和接受。为此进一步承诺确认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要求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同时,不存在不均衡报价的情况。

2.我方目前的纳税人状况:增值税(普通/一般)纳税人。

3.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书同时递交。

4.我方承诺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如因我方原因达不到标准,我方愿意承担结算总价款的10%的质量违约金,该金额从我方承担该工程的结算款中一次扣除。同时,我方承担业主对招标单位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5.文明工地:按照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未达到标准,我方愿意承担结算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该金额从我方承担该工程的结算款中一次扣除。同时,我方承担业主对招标单位因文明施工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6.若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5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违约,我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你方有权不予返还。

7.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分包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对贵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8.若贵单位增减合同量,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调整合同单价。

9.我单位确保施工人数满足现场进度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为自有工人,如违背此承诺,愿接受贵方对我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罚金。

10.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和经济补偿。

11.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和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分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2.特别事项:一旦我方获得中标通知,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的 3 天内组织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并按贵单位的要求陆续到齐全部施工人员,绝不拖延整体工期要求。

投标单位: (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章) 日 期:

附件一:投标 书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招标编号为XJJG-XN-JD-FBZB-2018-005的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完全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含合同条件)。按照第一种付款方式,我方愿按:总价 %下浮(详见报价书,报价含增值税税金10%、按业主支付金额下浮);按照第二种付款方式,我方愿按:总价 %下浮(详见报价书,报价含增值税税金10%、按业主支付金额下浮);临时用水消防箱固定综合单价元/套(详见报价表,报价含增值税税金10%、此报价不下浮)。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在投标书的有效期内被采纳,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无论签署合同、书面接收或表示接受意向的通知),我们保证在收到招标方书面开工通知3天内开始施工,我方保证在甲方工期要求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标准和发包方施工方案的要求,完成消防专项验收。

3、如果我方违约,我方同意承担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资料,与工程分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书同时递交。

6、工期承诺:若因我方原因延误工期,我方愿按合同条件相应条款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损失。

7、质量承诺:若因我方原因导致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我方愿按合同结算价的 10%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损失。

8、安全承诺:我方保证在本工程的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服从贵司的管理,否则我方愿意按合同结算价的10%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损失。

9、付款方式承诺:

任一节点付款前,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节点工程量的认质核价,若发生该节点有部分工程量未完成认质核价,则该部分工程量进度款,必须在完成认质核价后,在下一次支付节点时支付。

第一种付款方式: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累计产值的75%(其中可含不超过30% 的承兑汇票) 。

(1)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土方开挖完毕,地基验收 70%以上;

节点二:地下室施工至 50%以上达到+0.00;

节点三: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 50%以上封顶;

节点四 : 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五:合同范围内的外立面装饰完成 50%以上;

节点六: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七: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2)非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地下室施工达到+0.00;

节点二: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三: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四: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中标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80% ,审计完成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中标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第二次付款方式: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累计产值的37.5%(其中可含不超过30% 的承兑汇票) 。

(1)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土方开挖完毕,地基验收 70%以上;

节点二:地下室施工至 50%以上达到+0.00;

节点三: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 50%以上封顶;

节点四 : 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五:合同范围内的外立面装饰完成 50%以上;

节点六: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七: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2)非住宅小区部分付款节点:

节点一:地下室施工达到+0.00;

节点二: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节点三:外立面完成装饰,同时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外架全面拆除;

节点四:总平景观及配套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

中标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80% ,审计完成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中标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10、支付民工工资承诺:我方保证在本工程的施工中,无论发生何种原因均不拖欠工人工资,否则我方愿接受贵司的处罚。

11、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报价书(总价下浮方式)

致:中国建筑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投标方名称),注册地址在 经过考察工地现场,并研究过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知晓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和完成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报价表如下所示:

序号

分包工程名称

招标方式

第一种付款方式业主支付总价下浮率

第二种付款方式业主支付总价下浮率

含增值税税率

施工水电费

备注

1

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专业分包

10%

按照合同总造价的1%扣除

我们确认该价格为该工程的合同价,以此价格包优化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辅料、包机械、包图纸、包规范、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包风险、包调试、包主管部门验收、包获取消防验收合格证、包括乙方履行合同内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本工程所有风险,保修费和维修期内的费用,包括上缴政府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等一切费用承包本项目的施工。如双方无其他约定,此价格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无论施工期间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临时用水消防箱报价表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对临时用水消防箱安装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明细表

备注

综合单价

其中

材料费

定额人工费

1

临时用水消防箱

材料:含消防箱、栓头、水带,DN20铸铁球阀,及水龙头

安装方式:挂墙、角钢支架安装等综合考虑

备注:1.以上报价含税10%、总价不下浮。

2. 已包含在定额综合单价内,不另行单独计取。

3.施工水电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扣除。

4.此报价仅对临时用水消防箱有效。

5.此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现场按时收方。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工期要求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2、如果我方违约,我方同意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形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投标参照定额为:工程量计算及计价依据规则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电话、传真: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在充分了解贵司的企业情况、管理体制与制度以及项目(简称本工程)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工程合同简称主合同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为此我司特向贵司慎重承诺。

1.工程施工管理与组织

1.1我司将自觉遵守甲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贵司统一指挥和协调。

1.2我司将指派符合施工要求的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1.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我司将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按所在省市和贵司的有关劳务管理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且办理证件的费用也一并由我司负责。

2.工程报价

2.1我司愿意按中标价格施工,如果在投标书中有漏项、漏算均由我司自行负责,决不因此向贵司要求增补造价。

3.履约保证金与结算

3.1我司有能力承担业主招标文件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支付,并按时将保证金汇入贵司指定帐户。

3.2我司在甲方口头通知中标后三日内,我司提供分包合同造价5%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的实现,如未达到以上目标,我司同意贵司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贵司的处罚。

3.3及时于贵司接洽,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事宜;施工过程中按贵司的规定及时办理结算。

3.4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签证由我司提出,以贵司项目部审核后以贵司名义送至监理和业主,监理和业主签字盖章后的有效签证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工期保证

4.1我司保证按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若工期拖延愿意接受 5000元/天的违约处罚。

4.2若工程中途出现不能连续或正常施工时,我司将妥善安排好本工程施工人员,自行承担窝工期的所有费用.

5.质量保证

5.1确保我司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经业主、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建安工程验评标准的 / 等级。

5.2若因我司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工程的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它损失,我司愿承担 10 万元的违约责任并接受贵司的处罚。

6.安全保证

6.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6.2严格执行贵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3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我司承担其费用和责任。

7.文明施工保证

7.1严格执行贵司有关文件施工的管理规定。

8.我司保证严格遵照本承诺书各项条款执行,本工程由我司直接组织施工,决不转包,我司若违约或背离贵司要求,愿意承担贵司处罚直至清理退场,并向贵司支付专业分包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劳务分包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10.本承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主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司向贵司承诺:

1.我司保证每月28日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当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司的监督和检查。

2.贵司一经发现我司存在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3.我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司将无条件接受贵司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民工的权力,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主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5.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安全生产承诺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代表公司,对你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你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做得安全生产。

二、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建筑施工作业禁忌的身体疾病,不使用18岁以下工人(童工及未成年工),不使用年龄超过45岁以上的人员。

三、及时向你司上报作业人员名单,接受你司安全教育,保证不私招乱雇工人。

四、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为工人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教育和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督促,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不违章冒险作业。

七、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自带各类工具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和工具。

八、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前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九、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纳入总承包方的管理,并按要求履行职责。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了落实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支付到位保证主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并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司向贵司承诺:

1.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将全部通过招标确定或发包人指定供应商供应。在供应合同中将详细明确材料的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地点、供货价格和材料款支付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并将材料供应合同报贵司项目部备案。

2.我司保证及时支付材料款油料款,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如果我司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0.5%支付贵司滞纳金,如延期超过两个月我司同意贵司直接从工程款中扣留材料款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权利,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主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4.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附件九: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公司的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工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单位:

住址: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项目名称: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及四川省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按职责抓好分工落实。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有权制止乙方及所雇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5、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6、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8、向乙方下发局及分公司(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制度及规定。

9、为乙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但现场条件有限不能提供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向乙方进行合同和本协议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书面进行交底。

11、有对乙方及所雇人员违反《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3、负责所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将证件交甲方项目部备案。

4、乙方要对所雇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进入每道工序必须对所属工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并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得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机具、设备等。

6、承担所雇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合格证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7、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标准搭设和维护安全防护,并承担搭拆和维护费用。

8、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规定自觉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防毒防爆等安全问题全面进行管理。

8.1食堂的卫生、消防、防中毒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食堂严禁使用煤气、汽油、柴油等作为燃料,严禁采用电炉等设备。

8.2仓库、宿舍等房间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3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要按照规范进行使用和储藏。

8.4办公室、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资。

8.5办公室、宿舍、仓库等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资和器具。

8.6对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所雇人员生活区的安全、消防等安全事故全面负责。

8.7对在施工现场外租房的安全、火灾、中毒等事故全面负责。

9、向甲方项目部提交相关人员(法人代表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的书面委托,并加盖公章和签字。每月向甲方项目部上报所雇人员花名册,并适时更新。

10、违反国家及甲方的安全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权利

1、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按项目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2、甲方有权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分承包方

限期退场或中止分包合同;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个人,限期退场;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损坏、破坏,乙方必须给予赔偿或恢复,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负主要责任;

4、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身体健康不适应本行业工作及私招乱雇,可令其退场,亦可加处罚款。

第七条乙方权利

1、对违章指挥及危及人身安全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可以拒绝施工;

2、对甲方提供的防护用品,有明显缺陷不能使用的可以拒绝使用;

3、对甲方提供的小型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拒绝使用;

4、对施工现场自已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向甲方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事故

征兆明显,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的,要暂停施工;

第八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不发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造成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第九条安全保证金

乙方必须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大写) /元,保证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不发生安全事故或直接责任不在乙方,待工程完工后随工程款一并付给乙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安全奖励;若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万元或对我司信誉有较大影响的,没收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按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由于乙方原因而引发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乙方承担所有罚款;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并报请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

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⑴、对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因工人自身误操作、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损坏安全设施、乙方不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班前活动等,所造成的或主要责任在乙方的伤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以上的伤亡事故,对于金额超出 20 万元部分,

如果因上述⑴中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不少于总费用的 85%(甲方可考虑承担不多于 15%的费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⑶、如果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他需要说明的

1、主要管理人员和安全专职人员,必须每天在现场履行安全职责,若经抽查不在,每次罚款伍百元。

2、经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每有一人无证上岗,罚款二百元。

3、经抽查每有一人未按规定接受进场安全教育,罚款二百元。

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现场负责人:

附件十一:投标现场查勘确认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参与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工程投标,已对现场进行了查勘,并领取到了施工图纸,投标的报价已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也考虑到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等因素,现对此表示进一步确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十二:廉政协议

项目名称: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方(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乙方):

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现根据国资委、中建总公司和集团有关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条款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发现乙方违纪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清除出场,乙方五年内不准在甲方单位投标揽活。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十三:其他

1、新民乡社区工程(一期)、新民乡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PDF电子版)、图纸。

2、以上资料将从招标方指定电子邮箱zjxjjgazglb@163.com发至投标方指定接收邮箱(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

我单位确认已收到以上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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