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苗木及电灌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苗木及电灌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苗木及电灌站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苗木及电灌站设备采购与安装

2.项目编号:JQ-2012-1

3. 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第一包

1

香樟(胸径5cm)

6367株

各包货物具体规格、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

香樟(胸径4cm)

9600株

3

海桐球(冠60cm)

4302株

4

紫薇(地径3cm)

2068株

第二包

1

卧式混流泵(350HW-8)

9台

2

电动机(Y225M-6(30KW))

8台

3

电动机(Y225M-8(30KW))

1台

4

变压器(50KVA)

1台

5

变压器(80KVA)

3台

6

变压器(100KVA)

1台

7

真空泵(2VBV)

6台

8

直径350mm铸铁管

114米

9

真空泵管路(与真空泵相匹配)

100米

10

配电盘(与电动机相匹配)

6块(其中4块配电盘为分离式结构,即一块管两台电机)

11

低压电线

250米

12

拍门

9个

4.预算造价:总造价约124万元,其中第一包64万元;第二包60万元。

二、资格要求:

第一包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苗木。
3、具有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苗木)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水泵、电机销售及安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 年2月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淮南市招投标中心报名。欢迎所有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四、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苗木)经营许可证、投标机电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代理销售授权证书等原件。

五、有关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原县卫生防疫站四楼)

邮 编:236400

联 系 人:彭连喜

电 话:136*****179

电子函件:ahjinquan@126.com

招标采购人:潘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府5楼

联 系 人:陈茂 ****-*******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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