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旧屋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旧屋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旧屋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120007
项 目 名 称: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旧屋村综合整治工程
工 程 编 号:J*******
招标工程名称: 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旧屋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福永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嘉伟 办公电话:137*****571, 移动电话:137*****57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肖 莉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4457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道路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2月1日 至 2012年9月27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月18日09:00时 至 2012年1月20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方案优先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Ⅱ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Ⅲ组;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协助建设方对其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督。

指纹报名,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⑶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3)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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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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