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JTHQ********)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业主为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按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程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招标人): 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  3、项目地点:湛江市  4、项目概况:湛江海湾大桥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西岸与霞山区东岸之间,主桥于平乐渡口上游1.3千米处跨越麻斜海湾;全桥路段属于广东373省道的一部分,在坡头区接海川快线,在霞山区接乐山大道,是湛江一湾两岸的重要连接通道。全桥共有91个墩台,海上桥墩为31#~65#墩(其中47#、48#为主墩),根据《2019年湛江海湾大桥定期检查报告》需对海上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进行涂装维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对海湾大桥 31#墩至65#墩浪溅区及承台进行防腐涂装处理(其中47#、48#主墩只对承台四周立面进行防腐涂装处理),桥墩浪溅区涂装工程量为2605.20m2,桥墩承台涂装工程量为7378.50m2,一共9983.70m2(详见施工图)。  2、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组织并通过验收。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3、工期要求及规定  (1)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工期共45个日历天。  (2)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投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招标人不支付赶工措施费。除不可抗力原因的风险因素之外,如果承包人拖延工期,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达到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因招标人原因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详见合同约定)。  4、验收  (1)承包人按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条款规定的标准验收。  (2)验收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3)验收完毕由发包人、项目监理及承包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三)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设备、材料、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缺陷责任期  (1)缺陷责任期为2年。  (2)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招标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3)承包人应保证货物完全符合设计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在本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之内的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对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涂装质量出现非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缺陷,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经查验不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费用则由承包人与招标人双方协商处理。  (4)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5)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处理。  (6)如果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或不能妥善处理得,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  (7)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四)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2929.08元人民币。此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1项防水防腐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资料中的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无异议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 5 月 29 日 18 时,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递交至湛江市坡头区湛江海湾大桥管理中心大桥公司养护工程部;收件人:陈先生;邮编:524057;联系电话:****-*******。投标单位采用密封形式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可以通过自送或邮寄方式提交。需要本项目相关图纸资料的请联系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养护工程部,联系电话:****-*******。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业绩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验。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1 日 10 时。  六、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网(http://www.zjjtjt.com)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湛江海湾大桥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话: 0759--3961095  传 真: 0759--*******  2020年 5 月 25 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况  湛江海湾大桥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西岸与霞山区东岸之间,主桥于平乐渡口上游1.3千米处跨越麻斜海湾;全桥路段属于广东373省道的一部分,在坡头区接海川快线,在霞山区接乐山大道,是湛江一湾两岸的重要连接通道。全桥共有91个墩台,海上桥墩为31#~65#墩(其中47#、48#为主墩),根据《2019年湛江海湾大桥定期检查报告》需对海上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进行涂装维修。  (二)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招标公告第三点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同意招标公告第四点的要求。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当作废标处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三)投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基本资料  (1)投标单位简况  (2)投标单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技术力量  (1)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资料  (2)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表  3、施工计划  4、投标单位业绩(附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  5、承诺书(按范本要求)  (二)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下浮率为(0~5%)区间内进行下浮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不在上述下浮率区间内,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封套上除注明招标人及招标项目名称外,不得写明其它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招标人组织和主持开标会。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组织。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五、合同的授予  (一)定标方式  1、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2、根据评分标准打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依次类推。如出现得分相同情况,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一)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处于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将按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调整招标方式。  七、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单位(名称):  XXXX年X月X日我司就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召开评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确定贵公司为中标单位,请接到此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尽快与我司签订合同。  招标人: 公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二、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部分(30分)  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对施工方案全面性、合理性,项目的重点、难点认识准确透彻程度进行横向对比。  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  10  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  对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可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进行横向对比。  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  10  项目执行计划  对项目执行方案、进度计划及现场平面布置的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可靠性进行横向对比。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对整个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5  商务部分(35分)  类似项目业绩  满足报名条件业绩资格要求的,得6分;  近年以来(2017-202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桥梁或码头结构物涂装业绩得3分,最高得9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15  投标人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通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3 分,原件备查。  3  守合同重  信用  1.2009年以来连续10年以上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5分;  2. 2009年以来连续(5-7)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3分(含5年);  3.2009年以来连续5年以下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  5.无得0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信誉评价  2016年以来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评价:  1、等级为A,得1分;  2、等级为AA,得3分;  3、等级为AAA,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获奖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获一项省级及以上奖得3分,每获一项市级质量奖得1分,最高得7分。  7  投标报价(35分)  (1)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5-偏差率×100×E1;  (3)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5+偏差率×100×E2。  其中:E1=1,E2=0.5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或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全名) 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的名义投标,内容包括: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报价文件  (4)投标人资格文件  (5)承诺书  (6)投标人业绩表  (7)施工组织方案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参加投标。  2. 我们同意本投标,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公司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日 期: 2020 年 月 日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小姐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  注: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格式代替。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作为我方唯一法定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办理 (项目名称) 的投标及相关一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单位:(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  注:1、本授权委托证明书适用于投标授权代表为非法人代表;  2、本授权委托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格式代替,但授权内容及权限不得作实质性变更。附件4  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数量清单报价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  备 注  1  桥墩承台涂装人工清表  m2  7378.5  2  桥墩承台基层处理、打磨 (无锈,无灰尘、无残留杂质等)  m2  7378.5  3  桥墩承台涂装(采用氯化橡胶防腐涂料、每道厚度:40μm、涂料遍数:三道)  m2  7378.5  4  桥墩浪溅区涂装基层处理、打磨 (无锈,无灰尘、无残留杂质等)  m2  2605.2  5  桥墩浪溅区涂装(采用氯化橡胶防腐涂料、每道厚度:40μm、涂料遍数:三道)  m2  2605.2  6  施工使用船只费  台班  60  7  临时措施费  项  1  8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  总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  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  2. 投标人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其他资信及荣誉证书。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本投标人授权贵方及本项目业主可以向我单位开户银行查询我单位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6  承诺书(范本)  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一、根据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有关资料后,愿意报价 (金额或其他报价方式)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遵循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并顺利移交给业主。保证在两年质保期内施工质量合格,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我方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招标结果。  三、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四、我方保证按甲方委托的工程内容承包实施,工期严格按照招标资料的要求在签署开工令后 天内基本完工。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次招标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协议。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投标人相关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造价/项目规模  备注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 期:  第五章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一、表面处理  先对混凝土进行清理,清洁混凝土表面,将欲处理的表面的碱垢、污物清除干净。若表面有浮浆皮、油污等污染物等采用人工清除,也可对拟进行浸渍表面采用高压喷水或喷细砂清洗,冲压水压应在3000kPa到10500kPa之间,最大流量为8L/min,带25o扁嘴。水冲洗后,拟浸渍表面应在浸渍前自然干燥。  二、分部位配套体系  分部位配套体系表  施工部位  施工工序  技术要求  备注  31#墩至65#墩及承台  基层处理、打磨  无油、无锈,无灰尘、无残留杂质等  氯化橡胶防腐涂料  总厚度:120±5μm  三、氯化橡胶防腐涂料技术指标  氯化橡胶防腐涂料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参数  试验方法  1  容器中状态  搅拌后,均匀无硬块  目测  2  漆膜颜色及外观  漆膜平整,颜色符合标来样色  GB/T 1725-2007  3  细度μm  ≤40  GB/T25251-2010  4  粘度,(涂-4,25℃),s  ≥50  GB/T25251-2010  5  干燥时间,h  表干  ≤2  GB/T25251-2010  实干  ≤24  GB/T25251-2010  6  柔韧度  ≤2mm  GB/T25251-2010  7  耐水性(24h)  不起泡,不脱落  GB/T25251-2010  8  耐盐性(浸入3%NAC1中7d)  不起泡,允许轻微变色  GB/T25251-2010  9  耐酸性(浸入25%H2SO4中7d)  10  耐碱性(浸入饱和Ca(OH)2中7d)  四、防腐涂装施工要点  4.1 防腐涂装工艺要求  涂装应在无雨的天气进行,施工现场应无明火,下雨时不得进行涂装作业。需采取一定施工措施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环保。  氯化橡胶防腐涂料施工要求  比重  约1.20kg/L(混合后)  干膜厚度  每道40μm  理论用量  约140g/m2(以40μm干膜计,不含损耗)  涂装道数  3道  闪点  约29oC  涂装方式  辊涂  稀释量  5-10%(以油漆重量比)注:加入稀释剂将降低干膜厚度5-15%  涂装湿度  <85%  施工温度  -20℃--50℃之间  复涂间隔时间  底材温度  0℃  20℃  30℃  较短  24h  8h  6h  较长  无限制  无限制  无限制  4.2 基面检查与处理  (1)混凝土表面宜使用各种动力打磨工具等方法,彻底除去混凝土表面上的不牢灰浆、尖角、碎屑、海生物、苔藓、油污等污染物及其它松散附着物。  (2)清理后的混凝土表面应无油污等影响涂层质量的物质。  (3)涂装前的混凝土表面应干燥,混凝土表面的含水量不宜大于6%。  4.3辊涂施工  (1)施工措施  在桥墩之间浅滩部位,需采用架设便桥以方便施工;深水部位的桥墩采用船舶或搭建临时施工平台进行施工;所有施工人员需穿救生衣及安全防护绳。  (2)涂装方法  ①涂装方案应采用滚涂法进行施工。  ②施工过程必须根据当天潮汐情况在退潮时进行涂装,同时必须在前天退潮时打磨处理干净基层,如果当天已达到开始涨潮时间,必须停止涂装,确保涂装有足够的表干时间。  ③涂装前如果施工区表干没有达到涂装要求,必须使用辅助设备进行吹干或烘干,方可进行涂装。  ④采用氯化橡胶防腐涂料进行涂装,每道大约40μm,如果当天足够有时间达到表干情况,可以继续进行下一道涂装施工,否则需等第二天退潮时再进行涂装。  ⑤施工时均需采取措施避免桥区、附近水域和结构物、船只污染。  (3)配套体系实验  为了确保涂装的品质,涂料在大面积使用前,应于现场小面积先进行配套体系实验,以确认涂层膜厚及附着力、颜色等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否则应进行调整。面漆颜色需业主最终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使用,如业主对涂装颜色需做调整,应无条件进行调整,以达到满意效果。  涂层的性能指标参照《混凝土桥梁结构表面图层防腐技术条件》标准JT/T695-2007 进行试验。  (4)配料  配料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涂料使用前必须充分搅拌,使之上下均匀一致,根据施工要求,可用适量稀释剂调整施工粘度,但以不超过涂料量之20%为原则,粘度控制以18 秒为佳。  (5)成品保护  在涂料施工后,必须注意成品保护,涂料的成品保护有两个阶段。  ①涂料干燥前的成品保护  在涂料干燥之前,成品保护尤为重要,稍大一点的雨就会使饰面造成冲刷的缺陷。含灰尘较大的风也可能造成涂料成膜不充分的缺陷等等。所以在涂料施工之前要充分注意到天气的变化,选择适宜涂料成膜的天气进行施工。  ②涂料干燥后的成品保护  涂料成膜干燥之后,虽然天气变化不会影响饰面质量,但人为的因素对饰面损坏威胁仍然很大,灰尘、雨污水的污染可以刷洗,但人为碰撞,可能造成涂层的破坏划痕,影响饰面外观,尤其是建筑底部靠近人为活动的区域,宜以围篱隔开,以做好成品保护。  本项目其他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第六章 合同格式  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  发包人: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承包人: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项目对海湾大桥 31#墩至65#墩浪溅区及承台进行防腐涂装处理(其中47#、48#主墩只对承台四周立面进行防腐涂装处理),桥墩浪溅区涂装工程量为2605.20m2,桥墩承台涂装工程量为7378.50m2,一共9983.70m2(详见施工图)。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澄清函(如有);  (4)投标文件;  (5)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0)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45个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 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录、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签约合同价格”系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暂定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3“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向其支付的价格。  1.4“发包人”系指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  1.5“承包人”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1.6“总监理工程师”系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项目管理合同规定的施工监理职责和义务的总负责人(简称:“总监”,如有)。  1.7“监理工程师”系指代表发包人实施本工程施工监理职责的下属机构(如有)。  1.8“天”指日历日。  1.9“技术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涂装材料、现场施工等的技术要求和在技术要求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要求的修改或补充。  1.10“图纸”系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图纸、计算书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 发包人的责任  2.1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2如果使用的材料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证实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发包人应报请独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3下达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 监理工程师  3.1监理工程师是代表发包人实施本工程施工监理职责的下属机构。  3.2 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3.3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必须执行,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口头指令。  3.4监理工程师在按本合同要求做出决定,同意或批准,或确定价值(定价)或处理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该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和公正地做出判断并经受检查。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行修正。  3.5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同意或批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4. 承包人的责任  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合同规定或按协商确定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的交货。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造成停工、窝工或其他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2应在施工过程中,如在桥位现场所需临时用地及临时设施由承包人在报价单相应细目中报价,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4.3承包人应自行调查解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问题、临时用地等,所需费用由承包人含入报价单备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4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组织做好施工过程的交通导流工作。  4.5承包人应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保证海上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涂装施工安全,此项费用由承包人在其它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在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安全工作不完备等情况,或发包人接到有关投诉的情况下,承包人接到下达整改指令后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完善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从发包人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4.6材料与设备  (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有关资料交招标人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代表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某批材料未经招标人代表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招标人交纳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并由招标人代表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本项目招标范围之内所用之材料及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必须提供合格证书。  (4)承包人选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等其它设备的所投产品品牌必须在投标文件详细列明。  (5)发包人保留对本项目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4.7技术资料  (1)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完工后的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完工资料。  4.8转让利分包  (1)禁止转包  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者将本合同工程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若承包人违反本款规定,发包人将视其违约,按照第9条的规定处理。  4.9项目管理  承包人必须遵守工程资金管理规定、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的规定,协助发包人有效进行项目管理。  4.10税费及保险费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的形式统一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2)承包人的货物运输及装备保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其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价的单价或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3)承包人职工人身事故保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投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每人。但若承包人认为自行投保的承包人职工人身事故保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仍不满足控制风险的需要,可自行增加保险额度或增加其他类型承包人职工人身事故保险险种进行投保,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认为已包括在报价单的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4.1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在使用按合同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若因侵权导致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纠纷中发包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根据生效判决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4.12 工期要求  依据该项目桥梁施工工程量,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5天,自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施工进度的总体计划如下:  (1)第1~3 天,施工队伍进场,完成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2)第4~45天,对该海上桥墩承台及桥墩浪溅区进行现场施工。  (3)进场后施工单位需做出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  5. 结算与支付  5.1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工程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包采购、包施工、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相关配合服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招标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影响而作出调整。  5.2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承包人30%的预付款;  第二次支付: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不存在遗留问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第三次支付: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合同价款。  5.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按投标人报价进行支付和结算。  6. 验收  6.1投标人按湛江海湾大桥东西岸桥墩浪溅区涂装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条款规定的标准验收。  6.2 验收由发包人、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6.3验收完毕由发包人、项目监理及投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7. 缺陷责任期  7.1缺陷责任期为2年。  7.2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7.3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7.4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5如果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或不能妥善处理得,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  7.6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8. 迟交货(推迟完工)及提前完工  8.1承包人应按照第4.12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8.2除本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风险因素之外,如果承包人拖延工期,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达到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除此外,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8.3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一切可能导致拖延工期的因素,严格控制分项工期及总工期。  9. 索赔  9.1发包人可根据独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对不合格的货物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9.2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承包人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合格货物替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加工费、装卸费、误工损失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用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新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第7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9.3如果在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承包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承包人接受。如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发包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9.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发包人将从拟付款或从承包人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  9.4若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未按时提供图纸或未能及时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等给承包人带来的影响或损失,则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此类索赔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抄送发包人,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如果索赔要求成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款额或延长工期的天数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 违约金  10.1除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工,按照本合同8.2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0.2若承包人所完工工程的质量,经监理工程师或质检部门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承包人应负责对不合格部分在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内进行重修,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照8.2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0.3如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在施工检查中发现安全工作不完备等情况,或发包人接到有关投诉的情况下,承包人接到下达整改指令后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完善的,每次视违约情况向发包人支付1000~4000元的违约金;从发包人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10.4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因此导致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的,发包人有权选择在承包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发包方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意一笔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10.5若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发包人应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人民币活期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期利息,计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10.6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由违约方承担;  10.7 本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选择在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意一笔合同价款中扣除。发包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三日内补足。  11. 不可抗力  11.1如果承包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承包人不应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承包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承包人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战争、入侵;  (2)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3)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亦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4)暴乱、骚乱。但纯属承包人派遣与雇佣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5)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6)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7)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  (8)台风及下雨天气。  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发包人。除发包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承包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三分之一工期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 履约担保  1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  中标人未按规定形式出具或不能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规定履约或违背了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有权从银行履约保函中索赔相应的违约金。  12.2在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履约担保应在完工验收且承包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13. 仲裁及诉讼  13.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诉讼。双方的友好协商或上级调解均未能奏效,而且双方中的一方已就此纠纷事项通知另一方提出要求诉讼的意向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诉讼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诉讼而有所改变。如果诉讼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施费由败诉方承担。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在发包人对承包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发包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4.2在发包人根据上述第14.1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发包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类似的货物,承包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同时,承包人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3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给承包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变更指示  15.1发包人对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有所改变的,其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不得改变。  15.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承包人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此类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风险,同时相应对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但不得影响总的交货期。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的变更指示后2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16. 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6.1语言:简体中文。  16.2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17. 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保护和制约。  18. 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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