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谈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谈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9日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采购方式由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株荷财采计[2020]000027号备案,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20]000027号
3、采购代理编号:JYCZ********4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C1601-环卫作业 | 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 | 2 | 年 | *******.00 | 26000.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 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明照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 | 本环卫作业范围含明照村、星星村、金塘村、东园村等四个村委会,以及青塘社区等;采购数量及其它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服务范围区域内的道路及绿化带保洁、小街小巷和无人管理小区等清扫保洁及牛皮癣清理、环卫垃圾清运作业等相关服务。 |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及范围按签定的采购合同执行。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
否( ) | 否() | 否()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封面:封面上应载明的信息:“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字样、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交日期、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4、供应商谈判代表如果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谈判代表如果为委托代理人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近一年中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年中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协议及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提供在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5)。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新证的,需要注明“三/四/五证合一”字样),其中①提供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②提供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③提供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采购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每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湖南建业”报名登记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厦)。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以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站上同步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公告期限为本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邀请公告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3、本公告含附件格式,供应商自行下载,如有遗漏(包括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报名失败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邀请公告之日或采购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荷塘大道与金城路交叉路口处安置裙楼
联 系 人:晏 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杨启龙 黄 敏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面及反面清晰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谈判响应文件及报价;(2)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面及反面清晰复印件,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承诺期)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重要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承诺期”填写: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填写“自年月日成立以来”(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如果公司成立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填写:“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本附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格式为固定格式,除可填报项目、采购邀请公告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对本附件固定格式的任何修改,将导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无效。
3、非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需要的其它材料,请供应商尽量不要提供。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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