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

三、采购预算:肆百万元整(4000,000.00元)

三、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和管理省级排污许可专家库

参照《国家排污许可专家库管理规定(暂行)》公开遴聘技术专家,建立省级专家库;通过定期培训提升库内专家的政策和业务水平,促进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考核与退出机制,结合工作需求动态更新专家库。以省级专家库为全省排污许可相关文件制定、意见论证、技术咨询、成果审查等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二)组织排污许可技术培训与交流

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向排污单位和群众积极宣传排污许可政策和要求,明确发证和登记范围、发证机关、发证和登记时间、相关程序等事宜。对企事业单位申报和登记的技术要点、流程进行宣传、培训、指导和答疑。落实专人负责收集、解答问题,做到问题及时解答。加强全省面向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就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填报、监督管理及现场执法检查等证后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搭建排污许可交流平台,促进各级排污许可核发和管理人员交流讨论;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交流。

(三)现场核实和技术帮扶

积极对接各市(州)县(区),对“摸、排、分、清”四项工作精准帮扶指导,确保帮扶下沉到一线,特别是工作量大、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应重点帮扶。关注各地区难点、堵点,分析梳理共性问题,依托专家库集中解决。对于个性问题,可组织技术力量亲临发证现场,一对一帮扶指导。对有需要的地区,结合掌握的数据及技术资料,检查清单完整性和分类准确性等。

(四)排污许可数据的技术分析与应用研究

注重收集固定源清理整顿和许可登记中的过程数据、结果数据,多方位多角度筛选整合,分行业分地区梳理统计,形成多口径的统计成果。借助信息化技术深入挖掘各类数据相关性,提高数据价值,为后续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五)排污许可发证质量检查

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筛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检查排污许可证质量。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排污许可证填报的准确性等。对查出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六)指导环境管理台账检查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检查

指导排污许可核发环保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持证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同时结合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结果,指导排污许可核发环保部门检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七)配合执法现场检查

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排污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指导制定执法计划和现场检查清单、确定执法重点和检查频次,提升排污许可证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信息公开监督

指导、帮扶排污许可核发环保部门检查信息公开情况,保证每年至少对持证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检查一次,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环境保护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以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的顶层设计,排污许可制既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也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还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制实施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将各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问责落实不力者。

按照《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2020年是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目标年。能否实现“全覆盖”,是排污许可制实施成败的关键,更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问题。我省今年需完成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2万余家,各核发环保部门工作责任重,技术要求高。《甘肃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甘政办发〔2017〕93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环评发〔2019〕8号)、《甘肃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甘环环评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应组建技术帮扶团队,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并组织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企事业单位、咨询与监测机构开展专业培训,以全面、扎实推进全省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落实。

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2016年2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评估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求“逐步探索主要不以增加编制、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发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综〔2017〕15号)要求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可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因此,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项目只能进行单一源采购方式实施。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六、论证专家意见:

专家一论证意见:

姓名:齐明亮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正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项目是重点工作之一,技术要求高,时间要求紧,要求承担单位长期服务于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就紧紧围绕在省生态环境厅周围开展工作,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全省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和监督,为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因此,该项目必须采取单一源采购,且只能由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专家二论证意见:

姓名:刘 兰 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采购的项目要求必须具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及证后管理能力,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省级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及较强的技术评估等力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财政文件〔2017〕15号要求,采购单位可直接委托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化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该项目采购来源具有唯一性,供应商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专家三论证意见:

姓名:刘 烁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主要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质量检查,对全省排污单位清单进行核实,对二污普统计的固定污染源及新增污染源开展现场核实并审核,为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和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此项工作必须由熟悉全省14个市州、2000余家已发证企业、20000余家待发证企业排污情况的单位承担,同时由于工作任务量大、时限要求紧迫,须由承担过我省同类项目工作的单位进行。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唯一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

联系人:陈斯文

电话:****-*******

九、监督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联系电话:****-*******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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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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