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小安溪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双桥区小安溪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双桥区小安溪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318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桥区小安溪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1]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县水务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足县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双桥区小安溪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双桥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总长度1.8km。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为:
新建堤防护岸工程(上段及下段)长2388.96m,其中左岸长1181.55m、右岸长1207.41m;河道清淤疏浚1.8km。
2.3工程地点:双桥城区。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2年1月19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2年1月23日17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中路138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1147
联系人:田晓东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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